中智广州HR服务信息简报
2019年9月
目录:
2. 劳动用工
2.1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2.2 广州市2019年度积分制入户申请
内容:
1. 社会保险
1.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国-日本社会保障协定的通知
为有效解决中国、日本两国在对方国工作的人员双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问题,两国分别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社会保障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和《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社会保障协定的行政协议》(以下简称《行政协议》)。《协定》和《行政协议》于2019年9月1日正式生效,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协定》主要内容有;互免险种范围,中方适用免除在日本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日本适用免除在华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派遣人员免除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期限以及主管机关、经办机构。
二、依据《协定》免除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的管理办法
(一)中方在日本工作人员办理免缴相关社会保险费《参保证明》的管理办法
(二)日本在华工作人员免除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的管理办法
详情请阅: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zhuanti/waiguorencanbao/sbsbhmxd/201908/t20190828_331980.html
2.劳动用工
2.1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
2、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3、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以合理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
4、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查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员和自由职业者申报程序
1、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2、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详情请阅:http://www.ciicgz.com/ciicgz/qyfw77/hrzx76/zcsd/index.html
2.2 2019年度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
2019年度广州市积分制入户于10月8日至11月6日正式接受申请。今年积分制入户指标为7000个。全市各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或政务中心)均设置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门户网站登陆“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个人积分(相关申请积分材料截止2019年9月30日),进入“积分制入户”专栏提交入户申请。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一、政策文件不变,继续实施来穗人员积分指标体系和“积分—医保—居住证”阶梯式排名规则。
二、办理流程微调,推行“承诺制”
三、申请方式不变,“一网式”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