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智广州HR信息简报
2020年2月
目录
1.社会保险
1.2关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启动我市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工作的通告》的通知
2.公积金
3.劳动用工
3.1 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证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
3.2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全面实施在职人才引进入户全流程网办等公共服务的通知
3.3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5 个部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
3.4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服务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内容: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20年2月28日出台《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20〕58号),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对广东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做出了具体规定,具体要点如下:
1、第一是“免”,该《意见》明确是对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收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
2、第二是“减”,是对大型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减半征收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符合条件的地区减半征收2月1日至6月30日的职工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该《意见》明确,上述减免政策的对象范围是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减免政策,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也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的范围。
3、第三是“延”,该《意见》明确用人单位享受减免政策后仍然无力为职工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可延期缴纳,延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办理补缴。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也可同时延期缴纳。
4、第四是“缓”,该《意见》指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
5、第五是“保”,就是确保参保人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单位免、减、延缴的影响。为了方便企业,实施免、减、延缴政策采取免填单、免申请的自动享受方式,同时推行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等措施。
目前广州市正在根据该《意见》的要求对企业的类型进行进一步的核实、划分,待核定企业类型后再把《意见》里的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落实到位。
详情请阅:http://hrss.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2910949.html
1.2关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启动我市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工作的通告》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及《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小微企业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措施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即日起,广州市正式启动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工作。具体要点如下:
① 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不属于不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经营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及“僵尸企业”中的关停企业;不属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② 依法在本市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以上;
③ 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19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超过20%。
2、 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一自然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服务网自行申报。企业在网上申报成功后,由所属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初审,经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审核并公示通过后发放,最终结果以公示后的实际情况为准。
详情请阅:http://rsj.gz.gov.cn/zwdt/tzgg/content/post_5677298.html
2.1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及其政策解读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该通知的主要内容有:
就上述通知内容,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做出了政策解读,就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业务做出了指引。
详情请阅:http://gjj.gz.gov.cn/gkmlpt/content/5/5669/post_5669467.html
和http://gjj.gz.gov.cn/gkmlpt/content/5/5669/post_5669515.html
3.1 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证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
据发改委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证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出台的“残保金新政”主要有四个方面变化:
1、实现分档征收。将残保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本省(区、市)规定比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
2、暂免征收小微企业残保金。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3、明确社会平均工资口径。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仍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社会平均工资的口径为城镇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
4、合理认定按比例安排就业形式。用工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残联在审核残疾人就业人数时相应计入并加强动态监控。
详情请阅:http://www.ciicgz.com/ciicgz/qyfw77/hrzx76/zcsd/594504/index.html
3.2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全面实施在职人才引进入户全流程网办等公共服务的通知
在疫情防控期间,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出具通知,决定在全市全面推广在职人才引进入户全流程网办等公共服务,主要内容如下:
1、全面推广全流程网办服务。申报人可以按现行申报途径登录广州市人社局的官方网站进行申报。
2、允许人才引进入户相关业务延期补办。
3、开通“绿色通道”服务 对确需到现场办理的人才引进入户业务的特殊个案.
详情请阅:http://www.ciicgz.com/ciicgz/qyfw77/hrzx76/zcsd/596772/index.html
3.3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5 个部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我市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从7方面着力加大企业和职工政策帮扶力度:一、优先保障重点企业复产用工;二、引导错峰、有序、安全复工;三、加强人文关怀;四、支持企业稳定岗位; 五、多措并举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六、优化完善线上就业服务;七、全力做好就业形势监测。
详情请阅:http://www.ciicgz.com/ciicgz/qyfw77/hrzx76/zcsd/596775/index.html
3.4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服务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企业共渡难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广州市人社局特制定如下措施:一、全力确保就业形势稳定;二、提供有力的社会保险保障;三、全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四、提供更便捷的人社公共服务。
详情请阅:http://www.ciicgz.com/ciicgz/qyfw77/hrzx76/zcsd/596782/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