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智广州HR服务信息简报
2020年4月
目录:
1.1 广州公积金手机端业务系统全新上线
1.2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我市缴存人在肇庆市购建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2.1广东省残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内容:
1.1 广州公积金手机端业务系统全新上线
2020年3月27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端业务系统(微信公众号及手机APP)升级上线, 新增了首次提取申请、贷款申请和异地账户转入等功能, 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申请提取。
1.2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我市缴存人在肇庆市购建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推动广州肇庆两市加强合作,促进我市缴存人在肇庆居住生活便利化,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通知:
新增肇庆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频次、额度、程序等按照《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该通知自2020年4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1广东省残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残联文件,2020年申报年审时间为4月15日至8月31日,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有劳务派遣用人方式的单位,由派遣单位和接受用工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2、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