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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智广州HR服务信息简报(2020年11月)
 
2020年12月03日

中智广州HR服务信息简报

2020年11月

目录:

  1. 社会保险
    1. 关于《全面推行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通告》的通知

1.2 关于《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模式通告》的通知

  1. 公积金

2.1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2.2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启用微信消息推送的通知

内容:

1.1 关于《全面推行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通告》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开展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的通知》等工作要求,广州市人社局就全面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人员范围:在广州市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2、工作安排:

①新申领待遇人员:新申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统一使用本人已激活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作为待遇发放账户。

②原已领取待遇人员:原已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请于20201130日前激活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广州市人社局将通过数据比对,将12月企业职工养老待遇发放的银行账户调整为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账户。

1.2 关于《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模式通告》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业务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统一规范失业保险待遇的按月发放模式,广州市社保中心对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模式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1、自202011月起,广州市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模式调整为当月待遇在次月10日前发放。(例如所属期为202011月的失业保险金将在20201210日前发放。)

2、本次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模式调整,不改变失业保险金享受月数原核定规则,包括不改变已核定的享受失业保险金月数。

2.1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0121日起,单位恢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仍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已批准缓缴的单位除外),应于1130日前办理补缴,补缴完成后,补缴月份视同连续缴存。

2.2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启用微信消息推送的通知

为顺应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114日起停发账户变动通知短信。如有需要,员工可自行关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并绑定个人公积金账户以接收动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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